关于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奖励的规定(试行)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6-10-08 作者: 访问次数: 1319

 

关于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研究生
在读期间学术成果奖励的规定(试行)
(2016年9月修订)
为激发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德中心”)研究生对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激情,培养研究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能力,激励研究生在高质量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同时,为学校和中德中心发展多作贡献,研究生除按规定享受学校和学院的学术成果奖励外,还可享受中德中心附加学术成果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请获批科研项目(课题)奖励
研究生协助导师成功申请到国家级(或同级别)科研基金或科研项目(课题),由导师科研经费奖励研究生2000元/项;成功申请到省市级(或同级别)科研基金或科研项目(课题),由导师科研经费奖励研究生1000元/项;成功申请到企业或单位横向项目(课题),由导师科研经费奖励研究生800元/项。如上述项目(课题)获批经费数很大,可突破上述奖励额度,直至重奖。
二、发表学术论文奖励
研究生每发表1篇国外SCI学术论文,影响因子<1.3,奖励300元/篇;1.3≤影响因子<3.0,奖励500元/篇;影响因子≥3.0,奖励1000元/篇。对于影响因子特别高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另行重奖。
三、专利授权奖励
研究生以参加中德中心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成果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下同)并获得授权后,按500元/专利给予承担该发明专利主要研究任务并负责该发明专利申请工作的研究生。如该研究生毕业时该专利已公开但尚未授权,在评估该专利被彻底驳回可能性后,在学生毕业前提前给予上述奖励。
四、申请科研项目(课题)补贴
研究生协助导师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如不仅限于研究生本人学位论文课题,或未曾列为“三助”工作内容,可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申请国家级(或同级别)科研基金或科研项目(课题)补贴400元/项,申请省市级(或同级别)科研基金或科研项目(课题)补贴300元/项,申请企业或单位横向项目(课题)补贴300元/项。同一项目(或内容类似项目)多次申请,按一次计。如申请的科研项目(课题)涉及内容很广很多,补贴金额可有所突破。
五、附则
1、以上奖励和补贴,都以项目、论文或专利为单位。如同一项目、论文或专利由多位学生参与完成,上述奖励和补贴经费由多人按贡献度分配。
2、以上各项规定,可同时适用于经允许进入中德中心完成毕业论文的本科生、参加各类创新等项目的本科生、国外(境外)大学留学生和交流生、以及其他参与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人员和进修人员。
3、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对本规定具有最终解释权。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10年3月发布的《关于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和奖励等的规定(试行)》和2015年3月发布的《关于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和奖励等的规定(增补)》同时废止。
 
 
                                            华东理工大学
                                       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
                                           2016年9月26日